上周处理一票德国FBA头程订单时,客户拿着我们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问:“你们发票里的海运费部分能不能免税?我之前找的货代说可以,但会计说不行,到底信谁?”这个问题戳中了很多跨境物流从业者的痛点——2025年政策更新后,货运代理发票含运费的免税规则又有了新调整,稍不注意就会踩坑,今天我结合3个真实案例,拆解2025年最新政策下的免税条件、误区和实操步骤,帮你搞懂这个绕不开的财税难题。
2025年货运代理发票免税的核心政策是什么?
根据202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《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》(税总公告2025第8号),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中的“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运费、报关费、港杂费等”,若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,可享受增值税免税:
- 服务场景合规:运输起运地或目的地至少有一方在境外;
- 费用性质明确:属于代垫费用(非货代自营服务);
- 凭证完整有效:取得银行转账记录、第三方发票等支付证明。
需要特别注意:货代公司自有车辆/船队提供的国内段运输服务,不属于“代垫”范畴,需按“交通运输服务”缴纳9%的增值税,不能混入免税金额。
3个真实案例:货代发票免税踩坑的常见场景
案例1:自营运费混为代垫,补税12万+滞纳金
深圳某货代A,2025年Q1为客户提供“门到门”海运服务:用自有卡车运输国内段(东莞→盐田港),再海运到洛杉矶,发票统一开“货运代理费”150万元,其中40万元是国内自营运费,公司按全额免税申报,税局稽查时认定:自营运费不属于代垫,需补税40万×9%=3.6万,加上滞纳金和罚款共12万元。
教训:自营与代垫费用需分开核算,发票应分别列示“自营运费”和“代垫海运费”,避免混淆。
案例2:代垫运费无凭证,免税资格被取消
广州货代B,2025年2月帮客户代垫海运费5万美元,但客户直接转账给船公司,B未保留委托支付证明和船公司发票,税局认为无法证明“代垫”性质,要求补税5万×6.9×6%=2.07万元。
教训:代垫费用需留存“三流一致”凭证:委托协议、银行回单、第三方发票。
案例3:发票备注栏缺失,免税不被认可
上海货代C,2025年3月开具的发票备注栏仅写“国际货运代理”,未注明运输工具、起止港和提单号,税局以“信息不全无法证明境外服务”为由,拒绝认可免税,补税8万元。

教训:备注栏需包含“国际运输服务”标识+运输工具+起止港+提单号(如:国际海运集装箱船/深圳盐田港→洛杉矶港/MSCXXXXXX)。
货运代理发票含运费免税的正确操作指南
明确服务边界:区分自营与代垫
合同中清晰列明服务内容:自营部分(如国内运输、仓储)单独定价,代垫部分(如海运费、报关费)注明“代收代付”,发票分别列示两项金额,避免合并开具。
留存完整凭证:确保三流一致
代垫费用需保存:
- 客户委托代垫的书面协议;
- 货代向第三方支付的银行回单;
- 第三方开具的发票(抬头可为货代或客户,需与合同一致)。
凭证保存期不少于5年,以备税局抽查。

规范发票开具:备注栏信息齐全
2025年发票新规要求备注栏必须包含:
- “国际运输服务”字样;
- 运输工具类型(如“海运集装箱船”“国际航班”);
- 起运地点和目的地点(如“中国深圳盐田港→美国洛杉矶港”);
- 提单号或运单号(如“MSCXXXXXX”)。
正确申报免税:电子税务局存档
首次申报免税时,需在电子税务局上传合同、凭证等资料;每月申报时,在增值税申报表“免税销售额”栏填写代垫金额,并注明“国际货运代理代垫费用免税”。
FAQ:货代发票免税高频疑问解答
Q1:小规模纳税人的国际货代发票能免税吗?
A:可以,无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,满足政策条件即可享受免税,但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免税后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Q2:空运燃油附加费、机场建设费能免税吗?
A:可以,这些费用属于代垫给航空公司的,有合法凭证即可与运费一起免税。
Q3:国内跨境电商企业作为客户,能享受免税吗?
A:可以,只要运输目的地在境外(如FBA仓),满足其他条件即可免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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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1-01 13:21:07 回复该评论
2025-12-31 00:18:52 回复该评论
2025-12-24 02:01:00 回复该评论
2025-12-23 06:40:33 回复该评论
2025-12-22 15:05:40 回复该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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